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追繳海污罰鍰,環保署扣押韓輪


環保署會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今(25)日清晨在台西麥寮港扣押南韓三湖海運株式會社化學輪三湖瑪瑙號(Samho Onyx),強制執行該社94 年10月至96年間三湖兄弟號化學輪沉船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未繳罰鍰餘額6,456萬9,301元。 

        環保署經過嚴密的規劃,由水保處許永興處長親自率員南下,與嘉義行政執行處穆治平行政執行官等人員,在台西麥寮工業港經過數日之布署埋伏,終於在今日8時許,三湖海運株式會社2,500噸化學輪三湖瑪瑙號(Samho Onyx)靠岸時,一舉予以扣押。由於事前獲得嘉義行政執行處沈紹嘉處長的全力支持配合,雙方就執行法律與程序充分的推演,扣押過程順利完成。環保署說,該署早已鎖定該輪,但是該輪近日之行蹤飄忽不定,昨夜麥寮大霧,船通報進港而未進港,因其靠岸裝卸只需幾小時,執行人員只得徹夜埋伏,於清晨5時許發現其準備進港,終於在靠岸時執行扣押。 


        南韓化學輪三湖兄弟號94年10月載運約3,100噸「苯」直航高雄港,10月10日凌晨行經桃園外海疑遭追撞,翻覆沉沒於新竹市南寮漁港外9浬處,至98年中才將所載化學品清除。因該公司未依規定採取措施以防止、排除或減輕海洋污染,環保署爰於94年至96年間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規定,依同法第49條規定處分7,950萬元。 

        三湖海運株式會社曾提起行政訴訟,業由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98年8月及99年8月判決「上訴駁回」,已完成訴訟程序。該社除分期陸續繳入近1,500萬罰鍰外,尚欠繳6,456萬餘元罰鍰,近期已有拖欠情形,因該社於國內並無可供執行資產,故請行政執行處執行船舶扣押,以維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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